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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的通告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3-03-06 浏览:

各系:

当前,我院就业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,毕业生求职择业已进入关键时期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,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就业工作要求进行发布。

三严禁:

1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

2、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

3、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;

四不准:

1、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2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3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4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请各学院就业相关人员严格遵守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要求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立即向招就处反映举报。

联系人:宝老师

联系电话:0472-8887436  

邮箱:nndzyjy@163.com

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

2023年3月6日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   招生咨询电话:0472-8885662  邮箱:ndzyzsbgs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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